4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公共图书馆事业,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可以促进全民阅读,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质,助力创新型国家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传承和弘扬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内的人类文明成果。
公共图书馆法草案明确了政府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的责任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要求,并对公共图书馆运行管理制度、应当承担的服务功能和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等作了规定。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说,草案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构建了图书馆事业发展基本制度;二是在促进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有机结合上迈出重要步伐;三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民为中心和加强数字化、网络化建设等发展方向和原则,鲜明体现了现代图书馆建设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
作者:周玮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9日